国税函[2011]458号 –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国家税务总局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11]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tif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81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