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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10-13

自2012年我国在上海开始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以来,我国已有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可以说,“营改增”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也是对企业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税制改革。

按照改革的部署,房地产业将陆续纳入“营改增”的范围。这必然对房地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增值税发票管控、销售方式、收入结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价外费用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迫切需要纳税人解决。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面向全国培养宏观经济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才和高级财会人才的会计后续教育基地。同时学院也是我国重要的会计、审计和税收政策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学院拥有国内其他培训机构无可比拟的资深专业师资队伍、丰富的财务总监培训经验和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高效地帮助财务工作者快速适应并精准掌握实务操作,有效促进房地产业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平稳顺利过渡并提供规范性指导,我院于2014年度将举办三期《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将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催化式研讨等多种方式为学员全面分析及解决在执行层面的关键性问题。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首都机场附近)

二、参加对象

房地产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等中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税务部门专业人员;

研究“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专业机构人员。

三、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问题的引出:房地产业为什么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动态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政策及解读

(二)案例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操作实务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税会差异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管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方式解析

(三)问题研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税负影响的分析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经营成果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组织架构的影响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经营模式的影响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经营过程的影响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财务层面的影响

(四)催化式培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的应对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疑难问题处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实施前合理应对方式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合同管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税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五、师资团队

李旭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高级税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责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长期担任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中央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各省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各级财税机关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主讲税收课程。自2012年以来,多次为财政部大中型企业总会素质提升工程等重大培训项目讲授《“营改增”政策解读及企业应对》。曾任职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及管理咨询公司,在财税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著有多部专著、编著及译著,并曾多次在核心期刊及专业期刊发表财税领域的学术论文。

马永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教授,管理学博士。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AU)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长期担任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中央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各省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各级财税机关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主讲财务会计及报表分析等课程,著有多部专著及在核心期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

辛连珠: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特聘教授,教务处处长。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市场税收问题,从事税务干部、企业财务高管、中介机构税务业务培训工作,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广大学员的尊重与赞誉,是一位难得的财税培训专家。

张辉: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特聘专家,坚持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相关法律的紧密结合,擅长多税种、多角度的分析企业的经济行为,用税收原理客观公正的解释各地税务机关的补充规定,全面阐述了税收法律的立法精神。

李志远: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硕士生导师,MBA导师,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导师。具有近20年的实践教学经验、理论研究和财务咨询背景。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等部分学校举办的培训班上主讲过相关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财务管理、纳税筹划等,尤其对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税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研究成果。

赵丽: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首批特级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牵头编撰出版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与筹划操作指南》、《煤炭开采与洗选业涉税问题解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及修订版四本专业书籍,从事税务工作近二十年,是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目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高级税务顾问。为多家集团及上市公司管理层讲授营改增课程。

姚建荣: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副总经理,一级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讲师,省级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专家。对企业涉税实务有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参与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与筹划操作指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及修订版等著作的编写。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旗下集团公司、山西财经大学讲授营改增课程。

此外,还将邀请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政策部分的专家参与授课及交流。

六、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及费用

1、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800元/人(含注册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

2、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05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2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八、缴费方式

1、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刷卡缴费

2、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3、北京学员可缴纳支票

九、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bkxy@tianyangtax.net

招生咨询

联系人:左洁 袁芳

电话:010 82605332 邮箱:bkxy@tianyangtax.net

十、注意事项

1、开课前一天报到,学院注册中心7:00-23:00可接受报到。学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办理报到、入住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办,在开班前三天告知。对学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举办方予以全额退还。对因不能如期开班而导致的学员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举办方均不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3、培训费、食宿费和其他费用均只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附件一

《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附件二

行车路线图请链接下列网址:http://www.nai.edu.cn/bottom/dljt.ht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位于温榆河畔、顺义天竺开发区,距首都机场3公里、东直门16公里。从市内方向到学院:

公交车:东直门,乘坐850路(或955路),在“天竺花园”站下车,换乘“顺27路”,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

地铁:于市区换乘地铁15号线,于国展站下车,打车至学院2公里可达;

出租车:走机场高速,杨林大道出口下,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路标指示,行驶约500 米即可到达;

首都机场到学院的出租车费30元以内(含高速费);地铁国展站至学院出租车费用15元左右,北京站到学院出租车费80元左右;北京西站到学院出租车费120元左右。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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