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1日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肖 捷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新闻
与我们联系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94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