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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日期:2016年2月24日

问题补充: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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