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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的大学生准备自主创业从事代理建账的业务,请问增值税缴纳有税收优惠吗?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8日

答:有税收优惠。可以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三)款规定,失业人员就业。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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