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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有形动产,还没有开具发票,但是预收了部分货款,也要交税了吗?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答: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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