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0号 – 关于《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0号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4年12月9日在塔林正式签署。中爱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议定书于2015年12月18日生效,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31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与我们合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400-186-020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联系我们 →
如有任何问题,请以电子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或电话010-82605689联系建站团队。
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

© 2026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京ICP备12023997号-1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