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服务项目 天扬研究院 党群建设 关于我们
税通宝产品服务
服务背景

国地税合并、税收实名制管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管理的改革推行,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税务后续管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依托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实现全税种、工作环节、国地税和相关部门联网的三覆盖,企业面临多项指标纳税评估及潜在的税务风险。

税收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并且是一种高风险和高弹性的成本,税收费用占企业利润的比重很高。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日常管理,解决日常税务问题,规范企业各项涉税行为,正确纳好税,避免罚款和滞纳金,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管理,迅速掌握、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进而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管理,及时发现企业经济业务各种涉税问题,进行后果分析、评估、策划、处理等有效组织及协调,降低企业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险、信用与政策损失风险。

服务对象
适用于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一: 日常咨询答疑

专业、高效、实操团队在线通过你问我答形式第一时间解答企业面临的财税问题,提出具有实操性的解决办法,帮助企业管控日常财税风险。

· 服务内容二: 最新政策解读

与企业相关的国家财税新政出台后24小时内进行新政推送,并在72小时内在服务群内通过课件辅助文字或语音的形式对政策深入解读。

· 服务内容三: 线上沙龙活动

为企业提供一年六次的线上或线下沙龙互动服务,针对最新税收政策及财税需求,邀请各行业财税领域专家、财税院校老师等为企业进行线上专题沙龙互动交流服务。

企业根据账号数量可在服务期内观看天扬网校全部在线财税课程,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地享受各行业实操专家的在线政策讲解、经验分享。

· 服务内容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

对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安排,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等利润总额各项目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纳税调整金额,填写纳税申报表,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可选服务内容:
1. 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留存备查资料审核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根据《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3)根据以上政策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文件规定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对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全面审核研发费用归集的规范性,帮助企业剔除归集不规范的费用,重分类归集有误的费用,协助企业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5)协助整理并审核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帮助企业合理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检查风险、经济法律风险、财税处理风险。

2.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留存备查资料审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配套文件《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领域选择、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高新收入、研发费用、科技人员占比三个硬性财务指标,协助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5)协助整理并审核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协助企业在后续工作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工作,避免年报、抽查、再次认定带来隐患,从而帮助企业维护高新资质,在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降低税收风险。

3.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审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针对企业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依据规定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要求、是否能够提供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

(3)协助企业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对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4)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协助企业完成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提供资料完整性审核服务。

4. 关联交易和同期资料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等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准备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针对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企业准备同期资料,其中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国别报告。协助企业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协助企业完成相关的纳税申报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工作。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规定,自2018年5月20日起,依照规定需要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集团,如果集团内企业分属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可以选择任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提供主体文档。集团内其他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集团主动提供主体文档情况后,可免于提供。

针对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根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企业准备同期资料,其中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国别报告。协助企业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协助企业完成相关的纳税申报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工作。

服务流程
一、日常税务咨询
二、企税汇算
阶段 内容
准备阶段 通过座谈等了解企业基本信息,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参与部门、沟通机制,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
实施阶段

入驻现场,实施审核工作。

(1)填制审核表以及调查表、永久性差异底稿。针对调整事项与企业初步进行交换意见,提出涉税风险及其解决方案,并撰写纳税管理建议书。

(2)针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全面审核研发费用归集的规范性、正确性,协助填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根据税法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3)提供高新资质维护服务,审核高新领域选择、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等事项,协助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根据税法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4)针对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进行审核,审核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且具有合法证据,协助企业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根据税法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5)针对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根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企业准备同期资料。

报告阶段 完善审核工作底稿,撰写审核报告。经质控复核,正式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申报阶段 对企业辅导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服务成果
  • 年度《疑难问题汇编》
  • 月度《财税新政汇编》
  • 历次互动交流活动讲师课件及录制文件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研发加计留存备查资料
  • 高新技术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 资产损失留存备查资料
  •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服务优势
· 定制化的税务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基础税务问题

我们的产品结合企业涉及的税种,配合企业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服务。

· 及时准确的答疑解惑,协助企业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我们的产品以专业严谨的全方位服务,及时准确地解答企业涉税难题。

· 切合实务的政策解析,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新政策变化

我们的产品充分结合大型央企实际税务管理经验,集众家所长,以企业实际业务为基点深度解析政策。

· 强大的多维度师资团队,为企业带来高时效性的财税培训

我们的沙龙互动交流活动,邀请财税领域各行业、院校专家对当下的财税重点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培训,帮助企业更快、更深入地掌握新政。

· 优秀专业的咨询团队,高质高效完成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我们的业务团队将以专业的业务素质和高效工作方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在汇算清缴业务相关的管理建议书,切实保障企业规避税务风险。

服务经验

产品现已为企业解决问题千余次,通过我们专业团队的实时解答,更好的解决了企业的疑难问题,防范税务风险,下图是《答疑汇编》电子文档。

自2018年9月至今,已为企业举办近百次互动交流活动,经过甄选为税通宝客户选取适合的主题进行互动交流服务推送,给企业带来税务专家专业的解读与研讨,为财务人员日后的实务操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现已服务近千家企业,每年为企业在年度内开展预审工作,为次年审核做好准备,从企业角度考虑实际调整事项,合理安排审核工作,为企业申报数据保留充裕时间。

服务方式
  • 腾讯QQ群、腾讯会议
  • 天扬财税网校
  • 业务团队 远程+现场审核与沟通
天扬全国办公室名录 提交服务建议书申请表
友情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天扬教育科技公司
中国中铁                            中国铁建
天扬管控平台                     天扬网络学习平台
技术公司官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 2019 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 | 京ICP备12023997号-1
天扬管控平台 | 企业邮箱 | 山西私有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