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国税函[2012]98号 – 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1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形式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夏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南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亿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脑美容美发艺术有限公司、芒果网有限公司等12家赞助企业及其关联机构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提供服务形式赞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劳务, 属于无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前文所称“关联机构”和“服务形式赞助”,是指上述赞助企业与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签订的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赞助协议中明确的关联机构和赞助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与我们合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400-186-020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联系我们 →
如有任何问题,请以电子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或电话010-82605689联系建站团队。
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

© 2019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京ICP备12023997号-1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