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同时间期限内执行的政策不一样。2013年8月1日前试点地区从事广告设计策划业务属于“广告服务”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8月1日以后广告设计策划业务不再按照“广告服务”的行业税率计征增值税,故不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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